醉駕行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駕行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醉駕行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駕行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四、五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跟酒駕區別是什麼?

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區別主要指的是血液中酒精的含量來界定的。我國的相關法律將酒後駕車分爲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

所謂飲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所謂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1、處罰力度不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罰款金額不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兩者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都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三、醉駕被抓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酒駕處罰第一步: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根據當天酒醉狀態,在血液報告沒出來前,需找關係的抓緊時間)

酒駕處罰第二步:通知拿驗血報告(交300元驗血費)。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於80/mg的爲酒駕,處罰結果:掉扣駕證六個月,罰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於80/mg的爲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公訴。

酒駕處罰第三步:交警隊告知戶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需交10000元保證金)。由派出所指定辦理GPS手機號,並保持隨打隨接狀態。此程序快點一天辦完,慢點兩天,根據個人情況,每天月26號到所裏報到,並手寫一份思想彙報。

酒駕處罰第四步: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約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酒駕處罰第五步: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酒駕處罰第六步: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酒駕處罰第七步: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託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酒駕處罰第八步: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視情況而定,快點兩天,慢就不好說了。

酒駕處罰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酒駕處罰第十步:法院下達判決書。

酒駕處罰第十一步:拿着判決書,找交警隊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後審,再憑保證金票居,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酒駕處罰第十二步:服刑。整個事件帶服完刑。(輕判)用時5個半月。

所以說,醉駕行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爲:當駕駛員醉駕的,公安交管部門可以依法吊銷駕駛員的駕駛證,如果駕駛員觸犯了刑法的,司法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醉駕和酒駕是有很大的去別的,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處罰力度和罰款金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