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肇事逃逸嚴重還是酒駕嚴重?

一、是肇事逃逸嚴重還是酒駕嚴重?

是肇事逃逸嚴重還是酒駕嚴重?

酒駕、醉駕、肇事逃逸、其中肇事逃逸處理後果最嚴重。

(一)肇事逃逸處罰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後果大小。根據肇事所致的後果嚴重程度也有不同的處理,嚴重的話構成交通肇事罪。

(二)酒駕處罰標準: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肇事情形

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爲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以上八種行爲可以認定爲交通事故逃逸行爲,並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在駕車的過程中,都要遵守相應的法規。如果因爲駕駛員的違規操作引發了事故,不僅會出現人員的傷亡事故,也會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在出現了交通事故後,駕駛員應該及時的報警,並要將事故中的傷者送至醫院進行救治,避免因爲延誤了治療時機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出現。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