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車被交警隊扣了多久能要回來

醉駕車被交警隊扣了多久能要回來

一、醉駕車被交警隊扣了多久能要回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二、相關法律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010年4月1日啓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分值》中規定:

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

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爲屬於醉酒駕車。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爲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爲醉酒駕車。

刑法規定: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爲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爲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在大多數的醉駕案件中,關於醉駕車輛被交警對扣留的事件也是時有發生,一般根據交通事故的起因或者是結果來決定車輛扣留的時間長短,因此車輛的扣留事件一幫沒有具體的期限。總而言之,醉駕是一種違法行爲,我們應該意識到其存在的危害。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