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受到什麼懲罰?

現在不少人法律意識薄弱,自律能力差,喝酒後還選擇開車上路。在酒後駕駛中,醉駕屬於比較嚴重的情況。近年來,不斷有新聞媒體報道與醉駕有關的新聞,這也是向社會公衆宣傳醉駕的危害及法律後果。那麼,醉酒駕駛受到什麼懲罰?下面小編給廣大車主普及下相關知識。

醉酒駕駛受到什麼懲罰?

一、醉酒駕駛受到什麼懲罰?

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應當判處拘役六個月以下。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醉駕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屬於飲酒駕車,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屬於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都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都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三、醉駕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是否賠付?

“酒後駕駛”包括“飲酒後駕駛”和“醉酒後駕駛”,保監會所制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中,僅規定駕駛人員醉酒駕駛導致交通事故,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除了墊付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部分外,對於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不承擔墊付和賠償責任。這一規定,意味着對於飲酒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對於受害人的人身損害,交強險需依法賠償。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透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告訴了大家醉酒駕駛受到什麼懲罰,根據最新刑法修訂案,醉駕屬於犯罪行爲,不再是簡單的治安處罰。當事人觸犯醉駕的,首先被交警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終由法院展開審理,量刑基本是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一定數量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