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車禍有什麼處罰?

一、醉酒駕駛車禍有什麼處罰?

醉酒駕駛車禍有什麼處罰?

醉酒駕駛車禍的處罰是: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酒駕一般分爲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關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主要包括了兩方面,即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

二、醉駕的行政處罰有哪些?

1、同時醉酒駕駛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4、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駕後出現哪些情況將會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駕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爲,不僅有極大的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還有可能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因此我國對於醉駕的行爲處罰是十分嚴厲的,目的就是爲了最大程度上能夠避免或者杜絕醉駕的行爲,共建良好安全的道路駕駛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