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醉駕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蘇州醉駕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近年來,在蘇州查處的危險駕駛案件中,駕駛人醉酒駕駛佔了大多數。儘管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但是仍然有些人喝酒後開車,如果是醉駕,則駕駛人要負刑事責任。檢察院起訴後,由法院作出判決。那麼,蘇州醉駕量刑標準是怎樣的?我們透過本文學習下相關知識。

一、蘇州醉駕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行爲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險駕駛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駕駛的車輛種類、行駛的道路種類、行駛的路程、實際損害後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時要綜合考慮行爲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曾經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情況以及其他交通違法情況。

在量刑方面,蘇州市規定,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的,量刑起點爲拘役一個月,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被告人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另外,《醉駕紀要》第17條規定了8種可以增加基準刑的情形:

1、發生交通事故;

2、所駕車輛爲營運車輛;

3、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現場或抗拒檢查;

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城市鬧市區路段上駕車的;

5、醉駕時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爲;

6、具有違法或犯罪前科;

7、具有先前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8、其他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

被告人構成自首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的;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有其他可以酌定從輕的情節,可以減少拘役半個月來調節基準刑。

二、醉駕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由此可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同時辦理相關的取保手續後纔可以。

綜上所述,刑法修訂案將醉駕列入危險駕駛罪的一種,量刑起點是駕駛人酒精含量80毫克。根據蘇州市地方檔案,蘇州醉駕量刑標準是當事人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拘役增加一個月。另外,法院還會根據當事人認罪態度、社會危害程度及是否初犯等因素綜合考慮做出判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