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從重處罰的行爲有哪些

醉駕從重處罰的行爲有哪些

隨着機動車的普及,車禍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醉駕幾乎成了罪魁禍首。所以,在生活中我們一定不要抱着僥倖心理,醉駕一旦被發現,是會被處罰的,甚至還有可能對駕駛者從重處罰。那麼,醉駕從重處罰的行爲有哪些呢?下面就跟本站網站的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一、醉駕從重處罰的行爲有哪些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二、醉駕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爲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1、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透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2、醉酒與否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爲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3、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

三、醉酒駕車的危害主要如下: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

綜上所述,醉駕從重處罰的行爲一共有八種。當然,除了這八種從重處罰的醉駕行爲,大家在平時生活中也要注意千萬不要在飲酒後駕車,希望本站的小編爲你帶來的文章能夠解決您實際生活中的問題,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法律疑問,可以隨時聯繫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