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已過了25天能視探麼?

醉駕已過了25天能視探麼?

醉駕,是一個非常惡劣的行爲,嚴重的損害了社會經濟秩序,醉酒,人們都是處於一個迷糊的狀態的,對一般的事物判斷都有一定的問題,這樣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是非常的危險,有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我國法律將醉酒駕車定性爲危險駕駛罪,應該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的。那麼醉駕已過了25天能視探嗎?

一、醉駕已過了25天能視探嗎

醉駕的處罰爲拘役。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

,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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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醉駕的酒精含量標準

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 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屬於飲酒駕駛。

2、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屬於醉酒駕駛。三、醉駕,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駕糾紛要請律師嗎

醉駕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處拘役,請律師或是委託親朋辯護也沒用,找與屬地法院領導或是刑庭庭長及其主審的法官有交情的親朋說情還有可能會從輕一點。

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醉酒駕車,具有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應該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酒駕車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吊銷機動車的駕駛證,五年之內不能夠重新的取得機動車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