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規定醉駕是否一律入刑?

在我國規定醉駕是否一律入刑?

其實現在網絡上很多的消息我們在第一眼看到的時候不能夠信以爲真的,就像是最近有些人可能也是透過各種小道消息得知醉駕有可能會被免於刑事責任的。這一消息,一時之間就在網絡上引起了熱烈的反應,使得人們反而針對醉駕是否一律入刑的這個問題現如今還產生了懷疑的。

一、在我國規定醉駕是否一律入刑?

醉駕入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增加進來的,是“危險駕駛罪”的一部分。從法律條文來看,危險駕駛罪有二種情況。一種叫做 “追逐競駛”,另外一種就是“醉酒駕駛”。簡單來說,只要“醉駕”,就要入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由此可見,醉駕是否一律入刑的這個問題根本就不用懷疑的,只要達到了國家規定的醉駕的標準肯定是要按照危險駕駛罪承擔刑事責任的。其實在我國,刑法修正案出臺以後,一般都是隻要發現醉駕就一律嚴肅處置的,就算是根據實際情節醉駕爭取到了緩刑了,那緩刑也是一種刑事制裁的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