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查着醉駕什麼後果

在我國查着醉駕什麼後果

本來好好的生活就非要選擇去醉酒駕車的這些人本身其心態就有些不正常,特別是在喝醉酒以後,可能就會把這種潛在的精神意識淋漓盡致的發揮出來,在酒精的刺激下無所顧及的最醉駕甚至是妨礙公務的行爲不勝枚舉。可能這些人之前從來也沒有考慮過在我國查着醉駕什麼後果?

在我國查着醉駕什麼後果?

一、《刑法》對醉酒駕車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交通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實際上,查着醉駕什麼後果的這個問題也要根據具體的情節才能判定的,但是,切不是有些人所想的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性質就不嚴重了,只要達到80毫克那駕駛證一定會被吊銷,而且最低要有1到6個的牢獄生活的。其他更爲嚴重的後果就是在於司機在整個過程當中有沒有把別人撞傷或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這些情節來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