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醉駕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現在不少人喜歡在參加聚會的時候喝酒,這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一旦喝酒後開車,則是危害城市道路安全的行爲。酒後駕車嚴重的構成醉駕,根據最新刑法修訂案,醉駕是危險駕駛罪的一種,行爲人要承擔法律責任。那麼,醉駕造成的危害有哪些?下面我們透過本文了解下。

一、醉駕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酒後駕駛時是非常嚴重的不良行爲,同時酒後駕駛會帶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不僅會給駕駛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危害,也會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往往會造成後悔莫及的交通事故,

1、車輛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事故的發生就是必然。

2、路況的判斷能力和反應能力降低

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資訊,從而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3、心態不穩

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4、易疲勞

酒後易犯困、疲勞和打盹,表現爲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爲。

二、辦理醉駕案件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要從嚴掌握立案標準。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爲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爲依據立案偵查。

要做好辦案銜接,在案件偵查終結後,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前,依法吊銷犯罪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加強執法辦案管理,進一步明確辦案要求,細化呼氣酒精測試、血樣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強制措施適用、物品扣押等重點環節的辦案標準和辦案流程。提高辦案工作資訊化水平,大力推行網上辦案,加強網上監控和考覈,杜絕“人情案”、“關係案”。

由此可見,醉駕比普通酒駕的性質要嚴重的多,醉駕造成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威脅道路安全,對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醉駕一旦構成交通事故,往往會導致車毀人亡。對於當事人來說,構成醉駕,自己也面臨刑事處罰,判處拘役,並且會被吊銷駕駛證,還要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