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交警查住了怎麼辦

醉駕被交警查住了怎麼辦

一、醉駕被交警查住了怎麼辦?

醉駕被交警查住了就應該積極配合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對酒精含量測試的條件和程序作了詳細規定: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的;

(二)涉嫌飲酒、醉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後駕駛車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對酒後行爲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檢驗車輛駕駛人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由交通警察將當事人帶到醫療機構進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樣;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樣及時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並將檢驗結果書面告知當事人。檢驗車輛駕駛人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的,應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

二、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實際上,醉酒駕駛被交警查住總比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好的多,在被交警當場查住了的情況下,駕駛員不要試圖用講好話,甚至於試圖賄賂工作人員的這種方法逃過法律的制裁,醉駕屬於重大刑事犯罪,工作人員沒權利隨便處理醉駕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