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的處罰是什麼?

我國交通安全法中爲了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針對無證駕駛、無牌上路、酒後駕車和醉駕都做出了嚴厲的標準與處罰措施,而交管部門的大力查處也減少了這些情況的出現,但如果一個人無牌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會遭受的處罰是疊加的嗎?

無牌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的處罰是什麼?

一、新交法裏無證駕駛處罰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對於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並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爲的,給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爲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並及時退還機動車;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爲無證駕駛,可按照以上情形處罰。

二、酒後駕駛處罰新標準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以上分別是我國交通安全法中對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的處罰標準,對於無牌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的嚴重違章情況,交管部門一般都會對當事人實行疊加處罰處置,這樣既避免了罪罰不符,又有效保障了交通安全,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