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檢察院傳喚是幹嗎原因是什麼?

醉駕檢察院傳喚是幹嗎原因是什麼?

法律是神聖而莊嚴的,不容得任何沙子。一件案子如果要審理,也需要很多程序,關於酒駕,想必大家已經不陌生了,幾乎每天都有人被查出酒駕,但是,酒駕有什麼後果呢,爲什麼會被檢察院傳喚呢,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學習一下,醉駕檢察院傳喚是幹嗎原因是什麼?

一、檢察院傳喚原因

醉駕取保候審現被檢察院傳喚,說明公安機關已經將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對本案已經向檢察院提起起訴意見,檢察院傳喚當事人,是要覈實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審查起訴,如果有犯罪事實,並且有證據證明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會將案子起訴到人民法院判決。如果不構成犯罪,檢察院會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案子到人民法院後,如果被法院判處緩刑,嫌疑人就不會被收監;如果要判實刑,法院會在開庭當天批准逮捕將嫌疑人收監。

二、酒駕條款

醉駕,定的罪名爲危險駕駛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以上,就是請問醉駕檢察院傳喚是幹嗎原因是什麼的相關回答。衆所周知,酒駕已經被納入刑法,嚴重時是要被公安局收監的,這畢竟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檢察院傳喚只是爲了取證,做出最後的審判,但是這種案件一般比較小,幾乎不會開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