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檔案第Ⅴ部分(附則)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檔案第Ⅴ部分(附則)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檔案第Ⅴ部分(附則)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檔案範本

第ⅴ部分附則

1.0.1本規範是按工程現場交貨編制的。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項目法人也可採用始發站/碼頭的車上/船上交貨方式,如採用這種交貨方式,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調整,此時大件運輸按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大型設備運輸招標程序應招標檔案範本》執行

1.0.2考慮目前實際情況,履約保證金採取逐步到位的辦法,現在暫時按2%試行,zop年及以後按10%執行。

1.0.3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0.4本規範解釋權歸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用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