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買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有哪些風險?

二手買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有哪些風險?

購買一手房是直接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有集團公司作爲保障,自然信譽度要高上許多;但是若是二手賣房,很多時候是與房主,也就是私人簽訂買賣合同的,自然需要承擔的風險也會大很多。那麼二手買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有哪些風險?下面,就讓本站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一、二手買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核實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出現。

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準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去找人又無法找到當初簽約的那個人了。因此,二手房購置必須確保簽約主體是合法房主,有權進行房屋的買賣。

2、合同上明確標明房屋基本情況和付款時間。

對買主來說,合同中必須註明房屋基本資訊,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和戶型。這些資訊須按產權證上註明的爲準。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真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這些都需註明。對賣方來說,最重要的是標明付款時間,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註明,不能模糊的口頭約定。

3、合同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

二手房因爲是處於使用中,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說水電,煤氣,還有物業,有線電視等費用,這些費用有些是預付費的,有些是年終結算的,費用如何交接,什麼時候交接都必須有個明確的規定,省得購房後才發現問題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4、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和房屋過戶期間因爲各種原因雙方都存在違約的變數,不少人購房時基本就只注意房款,過戶等問題,而忽略了違約的可能性,因此購房合同必須要寫清楚各種違約的負責主體,違約的賠償具體數目等,這樣纔能有效約束違約行爲。所以必須在正規的中介公司簽署正式的購房合同,合同中對違約情況有所陳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一時無法確定,這些可以在後來確定時增加附加條款,寫清楚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約定,這樣可以避免後期的一些麻煩。

5、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瞭解。

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在這裏,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麼抵押方即爲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並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麼轉讓行爲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註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6、購買二手房時,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準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複印件;2、有委託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託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爲有效。

第七:購買二手房,房子的現狀須在合同上加以註明。

房屋應是現狀銷售,以看房的情況爲準,合同上必須寫清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有哪些,包括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等基本設施。大多數購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時候去看的房,在這過程中誤以爲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現狀,包括屋內的家電傢俱,合同中雙方必須約定好是否留存傢俱家電,必須有所註明。

二、二手買房有哪些風險?

1、賣方身份

務必要覈實賣方身份,清楚賣房是不是真正的房屋產權人,可以要求賣家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證書、身份證件、土地證及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

產權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如果賣方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即使房產證上只有他/她一個人的名字,買方與其簽訂的購房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包括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限制行爲能力人是指,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人。

2、房屋權屬

房屋所有權證有可能作假,所以一定要到房管局查冊覈對真僞。並覈實房屋權屬有沒有爭議、有無抵押等。另外,還要注意是否存在依法被查封或轉讓,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權轉讓的情況,避免付款後房屋無法交付。建議購房者提前做好房屋產權調查。

3、房屋共有人

要仔細檢視業主的房產證,看是否有房產共有人。

若房屋爲2人或多人共有,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

如果有,在簽訂後面的合同時就必須要共有人一起簽字。此外,把好夫妻共有財產關,《婚姻法》規定,凡是夫妻婚後因購買、繼承取得的房屋屬於雙方共有財產,買方應要求賣方出具夫妻雙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證明。

4、房屋是否違章或待遷

用於交易的房屋是否爲違章建築或已被例入拆遷範圍。

司法機關已保全、查封的房屋是不能買的。

物權法、擔保法都規定,抵押人處理抵押房屋,應獲抵押權人同意,否則不得轉讓。買房的時候,要事先去到相關部門查詢清楚,並要注意簽約時的風險控制,在合同中約定好,如若存在被保全、查封、抵押的情況,經紀公司應當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二手買房合同注意事項需要涉及到的內容是比較多的,合同中會出現的條款比較多,所有的條款都是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進行約定的,因此,這些條款就需要明確規範的列明在我們的合同之中,自然的,這些條款也就是咱們整個二手買房合同中需要注意到的事項。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