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二手房交易中應該注意什麼?

深州二手房交易中應該注意什麼?

隨着這些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火爆,二手房交易數量也在增多,但是由此產生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在買二手房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很多法律問題,同時受地方性法規的影響,每個問題產生的買房糾紛也是有所不同,比如深州二手房產生的糾紛。

一、就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糾紛簡單總結爲幾種常見類型:

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引起的糾紛;以他人名義購房,借名人與登記人發生糾紛;一方當事人確實爲購房出資,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系借名關係;買方逾期支付房款;賣方逾期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因中介行爲引起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確;因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因“陰陽合同”引起的糾紛等等。

二、二手房買賣交易不可避免的牽涉到過戶的問題,那麼房屋買賣合同簽定後,遲遲未辦過戶,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以後,買方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佔有了房屋,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屬於違反買賣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爲,賣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方如果對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儘早起訴,同時爲避免賣方另將房屋轉賣他人,最好將房屋進行保全;如果買方誌在違約金的賠付,須將已支付給賣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訴,以防賣方因敗訴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違約金。

三、在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如果在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爲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佔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佔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後、是否辦理了網籤、合同成立的先後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四、買家以他人名義購房,此情形如果借名人與登記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的,應該如何處理?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裏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爲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五、二手房買賣交易簽訂合同時,作爲買家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糾紛的起因源於合同,一些糾紛可以透過買賣雙方嚴謹的合同約定來避免,或可以透過合同約定使糾紛簡單化,給遵守合約一方帶來最大利益。

二手房買賣時,三個合同特別重要,第一個合同是中介委託合同,如果是透過中介買房,那中介一般不會讓你直接見賣房人,他們會擔心你會跨越他,直接和賣房人達成協議。所以,中介一定會讓你跟他籤一箇中間合同。

第二個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這個合同上,買房人一定要籤仔細房屋原來的所有權是誰,房屋的面積有多大,房屋的價格是多少,各種費用的結清問題。對於出賣人來講,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簽訂一個相對細緻的合同,各個條條框框都簽訂好了,也能避免糾紛。

如果買二手房時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籤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爲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消費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六、在二手房買賣交易中,賣家違約,作爲買家是否有權解除合同?應該怎麼處理?

爲了維護市場經濟的交易秩序,合同解除權不能任意行使,即使賣方違約,買家要行使解除權仍需要具備合同解除權。解除權分爲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約定解除權即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內約定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該條件具備時,一方可以通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權即合同法規定的對方違約情況下的解除權,主要包括對方逾期履行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對方違反合同致使己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將不履行合同的等等。在以上情況之一的,纔可以解除合同。

這就是買二手房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一些法律問題的整理了。其實無論是深州二手房還是其他一些地方的二手房買賣,都可能會產生一些法律問題,而發生這些問題也是可以解決的。我國法律是會維護二手房交易市場的,從而維護市場秩序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