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違約金過低怎麼辦?

延期交房違約金過低怎麼辦?

買房也許對於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來說都是非常好的開心事,但是遇到延期交房的情況總是會讓人心煩,不僅僅自己預期的拿到房子的時間推移了,也讓自己的房子各項手續辦理變得不方便,從法律角度上來看。如果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賣房方實際已經是違反了購房合同。就要向買房賠償違約金,那麼延期交房違約金過低怎麼辦?

一、延遲交房違約金過低怎麼辦?

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提高違約金。

二、逾期交房違約金標準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爲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延期交房違約金過低怎麼辦? 第2張

三、延期交房如何索賠

賣方逾期交房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合同約定的入住期日到來時,賣方未能完工並通知購房者入住;一種是房屋實際並未完工,未達到入住條件,賣方爲按合同期日辦理入住,也通知購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針對第一種情況直接約定逾期交付期間的違約金即可,但爲防止出現第二種情況,買賣雙方爲入住條件發生爭議,賣方拖延不解決,買方又未能按時辦理入住,導致更多的糾紛,因此,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

1、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即通知買方入住時,應達到雙方約定的基本入住條件,首先,由賣方向買方交付《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使用說明書》;其次,賣方承諾通水、電、氣的,應全部開通,提供的房屋裝修標準也應按合同約定達標;否則,視爲未達到入住條件,入住日期按雙方約定的一定期限順延,該期限內賣方應達到入住條件;否則視爲違約、賣方逾期交房;

延期交房違約金過低怎麼辦? 第3張

2、賣方行爲已構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的一定比例(如萬分之三)作爲違約金,直到賣方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一定期限的(如3—6個月),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除應向買方退還房價款本息外還應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所以,解決延期交房違約金過低的問題途徑還是很多的,首先考慮的是協商解決,這樣不僅僅雙方都能獲得滿意的結果,也省了打官司的麻煩程序,如果協商不成,就只有依靠法律了,如果有相關的購房合同,而延期交房這種違約行爲,可以向法院起訴,以此來提高自己獲得的違約金,從而達到自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