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逾期籤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買房逾期籤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一、買房逾期籤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購房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沒有統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九條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七百四十條出賣人違反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絕受領出賣人向其交付的標的物:

(一)標的物嚴重不符合約定;

(二)未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絕受領標的物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四十一條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七百四十二條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利,不影響其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是,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免相應租金。

第七百四十三條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利失敗的,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明知租賃物有質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二)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時,未及時提供必要協助。

出租人怠於行使只能由其對出賣人行使的索賠權利,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四十四條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七百四十五條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購房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買賣合同應該不存有效期的問題,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時應當履行的問題。

對於簽訂的合同,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沒有損害國家或第三人利益,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即應當是有效的。

1、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如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通常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爲生效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如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爲合同生效時間。

三、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註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註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裏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2、籤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3、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爲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4、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覈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範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覈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准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5、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爲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

開發商未在購房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按時交付房屋,且延遲交付並非不可抗力所致。當然,延遲交貨也是違約。購買合同中必須有違約金標準。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的,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