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居間協議法律保護嗎

房屋買賣居間協議法律保護嗎

一、房屋買賣居間協議法律保護嗎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爲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爲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爲委託人。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爲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二、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性質

居間合同,又稱“中介服務合同”。是指居間人根據委託人的要求爲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機會或進行介紹,而委託人須向居間人給付約定報酬的協議。

特徵:

(1)其合同標的不是法律行爲,而是介紹訂約的勞務;

(2)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個訂立的合同中既非當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間媒介人;

(3)它是有償合同,居間人只有在居間產生有效結果時纔可請求報酬給付。

這個居間合同的性質主要是屬於一種中介服務的合同。大家在平時找工作,買房子的時候都有可能需要中介的幫助,並且居間合同他主要是介紹訂約的勞務,這個和其他合同的標的是不一樣的。

在我國房屋作爲一類重要的財產,相關的房屋在進行出售時,有時可能會委託相關的中介機構進行相應的辦理。這時就要簽訂相關的居間合同,這類合同根據相關的事實進行簽訂,受到我國的法律保護,如有人違反相關的規定時可以進行相應的訴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