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淨身出戶買房算首套嗎?

離婚淨身出戶買房算首套嗎?

一、離婚淨身出戶買房算首套嗎?

國家政策是認房認貸所謂的認房,就是看以你的家庭爲單位,你和你愛人,還有小孩名下是否有房子,認貸,就是看以你的家庭爲單位,你們是否利用過銀行的住房貸款。再解釋離婚後的情況,離婚就不算是一個家庭,就只有你一個人,如果過戶,公證給男方,而你持有公證書和離婚證明,還是可以一套的。不過剛解釋認房認貸的政策,是想說另外還有一個情況,就是當初你們買房子的時候,你作爲共同貸款人和你的前夫一起貸款了,那麼,就算是你利用過一次銀行貸款,那麼第二次利用,就算是第二套。簡單來說,以家庭爲單位,家庭成員名下沒有房產的情況下你購買房產屬於首套房。如果你之前辦過銀行貸款,則再次購房屬於二套購房。

二、淨身出戶的概念

淨身出戶,是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淨身出戶一般多發生在男方入贅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來講,這種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淨身出戶”並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民間說法。一般是指在夫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時不能分到任何共同財產。通俗化的說就是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就是“淨身”出戶。

三、房子是婚前財產,結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那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房產,原本是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被視爲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否則是無法添加名字的,這個時候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爲,視爲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與行爲,房產爲雙方共同擁有。 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爲,視爲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爲,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爲雙方共同擁有。

離婚之後一方淨身出戶之後如果滿足名下沒有房產並且沒有在銀行裏利用過銀行的住房貸款的條件,那麼其買房算首套房。但如果一方的房子是婚前財產,結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那房子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按照具體情況進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