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會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

哪些情況下會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

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就商品房的買賣達成一致之後,需要按照規定簽訂相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的條款約定需要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才行,否則就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效。而在合同簽訂之後其實也可能出現合同終止的情況。那麼哪些情況下會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呢?下面就讓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哪些情況下會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

《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的特別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爲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主體結構質量經覈驗確屬不合格;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10)合同約定買受人以貸款擔保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

8、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備案有什麼風險

登記備案制度主要是爲了透過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管理,對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行爲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以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進而防止預售期間“一房多賣”現象的發生。

對城區商品房預售合同進行登記備案管理,就是給預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編上不同的號碼,明確規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預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賣給一個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預售中出現的重複銷售、重複抵押現象。

除了可以規避“一房多賣”的風險,購房合同登記備案也是購房者申請貸款的一個必要條件。在目前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各大貸款銀行都是在審查購房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後纔會發放貸款。因此大部分開發商辦好合同登記備案後並不會立即將合同交還給購房者,而是交給銀行審查以申請貸款,直到銀行貸款批下後才能將購房合同交還給購房者,這也是購房者需要等待一個月甚至更多時間才能拿回購房合同的原因。

結合上文的內容,我們瞭解到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的情形具體有哪些,其中比較常見的就是一方在出現違約情況的時候,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終止。其中尤其要注意房屋面積,如果誤差超過了3%,則此時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要求開發商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