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糾紛協議書滿足什麼條件纔有效

一、物業費糾紛協議書滿足什麼條件纔有效?

物業費糾紛協議書滿足什麼條件纔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物業費糾紛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三、業主拖欠物業費怎麼辦?

業主拖欠物業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或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支付物業費義務】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業主本身就有繳納物業費的義務,如果業主對物業服務公司的某些工作有不滿的地方,可以跟物業公司提出,雙方重新擬定相關的協議,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不能停水停電或停止供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