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位糾紛投訴哪個部門

一、發生車位糾紛投訴哪個部門?

發生車位糾紛投訴哪個部門

車位糾紛投訴哪個部門這個問題不是法定的,因爲車位糾紛的類型很多,造成糾紛的原因不同,主管部門也不同,如果和物業公司間發生糾紛,可以向房管局投訴。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車位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一)因車位、車庫的權屬產生的糾紛。

該類糾紛應該是數量最多的糾紛,產生糾紛的原因非常複雜,如最常見的開發商在未滿足小區業主需求的情況下,高價將車位出售、出租給第三方導致的糾紛;又如開發商將本屬於小區共有道路或其他場所改成車位,卻又向業主收取停車費導致的糾紛,再如開發商爲業主購買停車位,享受停車服務設定各種人爲障礙所導致的糾紛等等。

(二)關於優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產生的糾紛。

法律規定,小區內規劃用於停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應當”在法律上同“必須”的效力基本一致,只是後者更有強調的意味。“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對開發商有強制性,意味着即便開發商擁有對車庫的所有權,但只要小區內業主對車庫的需要還沒有滿足,開發商就不能將車庫賣給他人。即使已經出售,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亦屬無效合同。因此,只要業主不明示放棄,開發商就無權將車位、車庫賣給外來者,因此,如果開發商在未滿足小區內業主停車需要的情況下將小區內車位賣給業主外的人,業主可以基於該項規定提起訴訟,該糾紛也應該適用爲車位、車庫糾紛這一案由。

(三)業主之間因車位、車庫所有權及使用中發生的糾紛。

在建築區劃內,停車位、車庫的所有權應當只限在開發商與住戶之間約定所有,並只可在小區住戶之間進行轉讓,而不宜轉讓給區分所有權人以外的第三人。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小區由於外來人口過多而導致的人員流動大,不安定因素增多等問題。如果該小區內業主將車位賣給非小區的住戶,則小區業主或業委會可以提起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有些車位糾紛是很複雜的,造成車位糾紛的原因也錯綜複雜,法律並沒有規定車位糾紛必須歸哪個部門統一處理。這裏需要了解了車位糾紛的詳細案情,才能準確回答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比如車位的收費標準過高的話,就可以向物價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