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私房產權證明包括哪些
房屋產權是以登記爲準的,所以房以房屋產權證明是房產證、房不動產登記簿等的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時間】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二、房屋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實際中,按規定,一般房屋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從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使用期限爲70年。
此外,房屋的產權年限通常不允許重新計算。
因此,不管是買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餘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額外損失。
例如,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實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時就已經開始計算,等購房者拿到房屋時,往往已經過了兩三年的使用年限。
在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
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所以房屋產權證明材料主要是房地產、不動產登記簿等。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