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產時效的問題意見是什麼

關於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超過三年請求出賣人交房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有兩種意見:

關於房產時效的問題意見是什麼

第一種意見,買受人主張出賣人交付房屋的請求權應在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超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請求出賣人交房的,因其怠於行使權利的狀態經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

第二種意見,買受人在約定交房期間屆滿之日起超過三年請求出賣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簡單地認定爲已超過訴訟時效,而應區分出賣人在約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分別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