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產權房產能否買賣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無產權房產不能買賣。《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小產權房與大產權房有何區別
1、大產權房
(1)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
(2)職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大產權房,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3)大產權房的用地是由國家(也就是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銷售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4)購買大產權房之後,購買者可以自由進行使用、出售或轉讓,不用補繳任何費用。
2、小產權房
(1)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政府頒發,不是國家頒發,個人並沒有實際的產權,也不受法律保護。
(2)個人想要轉讓小產權房,必須在購買滿五年之後才能夠進行。
(3)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政府集體所有,並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
(4)購買小產權房之後,若要再轉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來看,我國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是以房產登記爲準,也就是說有房產證的房子才能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小產權房沒有獨立的房屋產權證書,在房屋產權上很可能會產生爭議,所以小產權房不能買賣,本站網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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