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房屋買賣公證需要多久
房屋買賣申請公證的,公證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認爲符合公證條件的,就會在15天內出具公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爲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覈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二、辦理房屋買賣委託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1、委託人是夫妻關係的,需提交結婚證,房產證(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票,房屋權屬檔案查詢證明等),如結婚證爲異地民政部門頒發,需提交結婚證公證書或本人在津人事檔案存檔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2、委託人是異地戶籍單身人士的,需到戶籍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能證明其單身的公證書和房產證(補充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票,房屋權屬檔案查詢證明等)及複印件;
3、委託人是離異後單身的,需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判決書,調解書),房產證(要求補充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票,房屋權屬檔案查詢證明等)及其A4複印件。
若約定不明或在法院調解書中沒有涉及處分財產的,可根據公證員要求提交補充證明材料或需前妻(前夫)到場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異地離婚人士需提交離婚證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離婚協議公證書及離婚後未再婚公證書及其複印件;
4、按照新的規定,還要提供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包括夫妻、父子母子、岳父母、甥舅等);
委託書中不得委託代理人代爲收取賣房款,代理人屬於委託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除外(需提交有關證據加以證明);
5、委託人就與有關金融機構之間仍然存在抵押貸款關係的房產申辦委託賣房公證的,委託書中沒有註明在撤銷抵押的前提下委託賣房的,不予辦理;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辦房屋委託書公證,按照法律、法規或者章程規定需要審批的,應當提交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或者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及其A4複印件一份;
6、監護人申請辦理以處分被監護人所有的房屋內容的委託書公證,應當提交享有監護權的證明材料以及被監護人的所有監護人對於因此處分被監護人房產但不損害其利益的保證書。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證法》的規定,房屋買賣申請公證後,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爲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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