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公證委託最長期限

房產過戶公證委託沒有期限限制,以授權委託書記載的期限爲準,但委託人可以撤銷委託。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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