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過戶程序是怎樣的?

一、房產贈與過戶程序是怎樣的?

房產贈與過戶程序是怎樣的?

房產贈與過戶程序具體如下:

1、房屋的戶主,也就是贈與人需要先於受贈與人簽訂好房屋贈與過戶的書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說到的“贈與書”。

2、房屋贈與和受贈雙方當事人需要帶上身份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贈與合同等相關材料,去相關部門繳納有關的稅費。

3、辦理公證手續。

4、當以上所有的步驟都完成之後,就到了轉房屋的時候,贈與人可將房屋交付受贈人。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爲準。如果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二、房子贈與過戶注意什麼?

1、維修基金餘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爲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爲,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2、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公民可以選擇將自己名下的房屋贈與給他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時此類合同一般就生效了。由於房屋等不動產以登記爲公示要件,故此雙方在簽署房屋贈與合同之後,需要帶着合同等的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