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產個人所得稅

1、納稅人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爲: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
2、納稅人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爲: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資訊覈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

出售房產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