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人如何開證明

房屋產權人如何開證明
律師解析:房屋產權人開具證明需到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權籍調查,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覈,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覈准後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發放房屋產權證明。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