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買賣合同是不是一定要是書面的
房屋買賣合同是要簽訂書面形式的。一方面是房屋價值比較大,爲了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書面合同更爲妥帖;另一方面。在房產產權轉讓的過程中,需要攜帶買賣協議去產權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麼
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當事人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願真實;
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房屋買賣關係的成立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買房子具體流程是以下六個步驟:
1、審查開發商。審查開發商有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購房者確定想買哪個樓後,要先簽訂商品房認購書;
3、簽訂購房合同。籤購房合同是買房過程中重要的環節,購房者的權利和義務盡在其中;
4、辦理預售登記備案。開發商將商品房預售合同,交付給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5、簽訂管理公約。購房者瞭解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各項條款和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
6、驗房、辦理產權過戶、領取房產證。辦理完手續後,等着開發商交房,交房前要驗房,確定與購房者合同中籤訂的一致。
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要寫哪些內容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8、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10、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希望透過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識,應該已經幫助您解決房屋買賣合同是不是一定要是書面的相關的法律問題了。其實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不知道如何去解決了。看完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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