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欠債法院可以封父親的住房嗎

兒子欠債法院不可以封父親的房子。借款合同具有合同相對性,合同只對債務人和債權人有約束力,與父母無關,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屬於父母的財產,子女對其不具有所有權,人民法院只能對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員本人的財物採取查封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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