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的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