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東如果不退押金如何辦
房東如果不退押金租戶可以先行協商,或者向居委會、派出所請求幫助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憑藉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等證據記錄起訴到法院,請求房東返還其押金。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財產。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租房時遇到房東不退押金的如何辦
租房押金不退是違法行爲。遇到黑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首先想到的方式當然是協商。
可以告訴房東,歸還押金是合同的約定,房東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問題,不歸還押金是對合同的違約。有一些調解機構以及對應的監管部門房管局可以居中協調,租戶可以選擇去相應的部門投訴。
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爲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係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需要注意押金並不等同於定金,押金和定金的區別:
1、性質不同。押金是一種質押擔保,定金是金錢擔保;
2、交付時間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訂立前、中交付,其本質上不具有預先支付的特點,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訂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當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當事人之間的擔保;
4、交付上後的所有權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後,交付人依然擁有所有權,接收人只是臨時佔有,做質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時候所有權轉移至接收人。
5、數額不同。押金沒有規定,從當事人的約定,並且可以高於價款,而定金爲20%的數額,並且不能高於標的物價款;
6、是否適用罰則的不同。押金無所謂罰則,交付人不履行義務,無權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擔雙倍返還的責任,而定金則適用定金罰則。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三、如果交了首付想退房如何辦
如果購房人已經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買賣合同,其處理方式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問題。如果購房人是因爲不可抗力或者開發商的嚴重違約行爲而要求解除買賣合同,譬如說開發商沒有按照規劃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則購房人可以依據買賣合同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解除買賣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據此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但如果購房人並沒有法定或約定的解約權,則此時購房人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是一種違約行爲。從法律的角度,購房者可以透過如下方式處理:1、研究買賣合同中是否有相關約定,即是否約定了購房人此時的解約權。實踐中開發商提供的合同很少會有這樣的約定;
2、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如果購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確實存在困難,透過與開發商友好協商,並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包括開發商已經支付的印花稅等費用)或違約金,一般開發商是可能同意解除買賣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檢視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房東如果不退押金如何辦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着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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