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回被政府代管的房產

可以向所在地方政府提出返還申請,如果地方政府拒絕返還,在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行政訴訟。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2年或3年)如實際房屋所有人不主張權利,政府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如發佈公告等檔案將其收歸國有,之後該房屋所有權轉爲國家所有,政府有權依法任意處置了,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如何拿回被政府代管的房產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對房屋代管作了專章規定。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國家代管,即所有人下落不明又無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權不清楚的城市私有房屋,由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