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如果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如果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在申請時所應提交的提取證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外,還應根據不同情形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所需材料:

(1)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2)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期房: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

現房:購房合同、不動產發票、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二手房:房屋買賣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國有土地使用證;b.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c.施工許可證。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縣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鑑定書。

終止勞動關係的文書,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單位開具的辭退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離休、退休的;

(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 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的,應首先由所在單位予以覈實,然後持相關的提取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該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3日內,根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條件進行審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提取的時間爲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帳戶。

綜合上面所說的,提取公積金是屬於職工所擁有的權利,但在提取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對不同的情形進行提出,那麼所存在的材料就會完全不一樣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