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財產出售房產稅具體是什麼

分割財產出售房產稅具體是什麼

分割財產出售房產稅具體是什麼

房產稅是以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鑑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城鎮居民7.49億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價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鎮住房共247.2億平方米,全國住房總價值156.3萬億元,按1%稅率徵收房產稅,房產稅收入共計1.6萬億元。考慮一定比率免徵,實徵房產稅收入還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趨勢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將減少到1.5萬億元左右,相當於可徵收房產稅總額,而很多地方財政的土地出讓收入會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徵房產稅收入的程度。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爲出租行爲從租計徵,而應按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爲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餘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爲1.2%。

房產稅的徵收對於維護房產市場的穩定有着一定的積極的影響,但是最爲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繫需要在合理的區間,否則自己的 房屋產權維護就會喪失法律上的支援,畢竟,此類稅費是國家強制要求的,自己需要積極的重視有關的條例,確保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