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房產稅是什麼?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房產稅是什麼?

根據法律的規定房產稅是什麼?

根據法律的規定房產稅是所有購買商品房的民事主體需要繳納的一種稅額,房地產稅其實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凡是與房地產經濟有直接的關係的稅都屬於房地產稅。在我國,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

二、開徵房產稅目的到底是什麼?

1、應該說,如果從物業稅算起,關於房產稅的討論已有8年之久。從中國房產稅改革的初衷而言,起初是爲了規範中國繁雜而無效的"不動產稅",但隨着房價 的飛漲,人們對物業稅寄予了平抑房價的希望,這兩年,物業稅的提法逐漸被房產稅的說法所取代,而房地產業界對其抑制房價的作用也議論紛紛。

2、對於開徵房產稅,人們有幾種說法,一種是能縮小貧富差距,持有房產越多的人繳稅越多;另一種是說作爲稅制改革,用房產稅替代限購政策;還有的說徵收 房產稅作爲政府增加收入的一種手段,畢竟這是政府憑空多了一筆收入,將此作爲對地方政府收入的一種補償,讓他們以後不必再推動"土地財政",減少對房地產 漲價的推動力。

3、國際上徵收房產稅的途徑大致有三種:一是根據房地產面積徵收,如德國、智利;二是根據房地產市場價格徵收,如日本、加拿大;三是根據房地產租金額徵繳,如中國香港、印度、澳大利亞等。

4、中國全國性的房產稅如何收取,現在還沒有出臺,但是我們從上海、重慶兩地2011年1月28日的試點政策來看,上海徵收對象爲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徵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爲 0.5%-1.2%。可見,這個政策與上述徵收目的明顯不同,兼顧了調控房價的目的。

房產稅在徵收時,是按照既定的稅率以及房屋的售價來確定的,我國法律規定,購房者需要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就繳納房產稅。該稅額的繳納並不需要先完成納稅申報。若是被發現有購房者逃稅,且逃稅的數額比較大,此時無疑有可能會被認定爲是逃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