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轉讓協議

借名買房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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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協議有效嗎


“借名買房”的實質就是透過不正當的渠道,向銀行隱瞞實際情況,進而獲得本不應有的貸款,這是一種欺詐行爲。這種行爲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一旦出了問題,雙方都難以如願維權。

“借名買房”的風險還不僅於此。如果“被借名方”存在債務危機,“借名方”就有可能白白損失一大筆財物。例如,“被借名方”在外面有債務,債權人是可以要求查封其房產的,那麼“借名方”,也就是真正的出資人、還貸方他的利益是肯定要受損的,甚至是房財兩空。“被借名方”同樣也存在風險。如果“借名方”不及時還貸,“被借名方”的信用記錄是要受到影響的。等到“被借名方”自己需要買房時,他面臨的政策、利率和首付很可能更高,對他自己很不利。所以,無論“借名”還是“被借名”,都要三思後行。

“借名買房”者,一定要認清楚所購房屋的性質,如果是拆遷房、安置房、經濟適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條件的房產,那麼最好不要購買,以免一旦發生糾紛,造成最後落得房財兩空。至於此時雙方簽訂的借名買房協議有效嗎?要區分一下不同的情況,如果購買的是一般的商品房,這樣的協議也是認定爲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