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公共維修基金

買房公共維修基金

我們在買房的時候一般都是要求繳納維修基金的,主要就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當然,這個錢往往是由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來保管的,而要想使用這個維修基金,必然就要先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行,而不能擅自使用。不過雖然這個錢是由物管公司來保管的,但實際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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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維修基金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交納人,其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  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保修期滿後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首先是由業主向物業公司報修,由物業公司直接或是會同業主委員會(業主)一起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然後由專門的工程人員會同物業和業主委員會(業主)一起去現場查勘,進行認證是否需要動用公共維修基金,一旦符合規定,馬上安排維修。維修結束後,由基金管理中心、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或是業主代表三方查勘驗收。最後是維修費用的結算,由維修單位(一般是物業管理公司)造維修費用表,經業主委員會蓋章認可,考慮業主委員會不具備專業知識,基金管理中心還將審定價格最終決定費用的多少,然後再從相關業主的公共維修金的賬號中扣錢。其中一般公共部位由業主委員會負責監管簽字,單戶則由業主監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