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提供材料

公積金貸款提供材料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求解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程序:在銀行開立的指定帳戶。在這裏要特別提醒購房者,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是公積金帳戶中有餘額,所以如果您將來要買房,最好現在不要動用公積金,否則餘額爲零是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二、如何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爲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覈、審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幾個:(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家庭財產收入證明;(二)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檔案;(三)抵押物或資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資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保證的書面檔案和保證人資信證明;(四)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用於住房的首付款的證明;(五)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爲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爲保證人;(六)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綜上所述,購房者及所在單位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少於六個月或者累計不少於兩年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了,辦理公積金貸款購房後,借購房者可以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再根據公積金的數額和未來收入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