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北京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公積金一般指的是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只能面對在職的職員,住房公積金一份是職工所在的單位繳納,另一部分是有職工自己繳納的。對於那些沒有工作的職員來說,是不能繳納公積金的。那麼北京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呢?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爲您解答。

一、本市及外埠員工支取公積金需提供資料:

初次支取:

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支取人簽字

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或《住房公積金帳戶明細表》在“單位全稱”處加蓋公章,支取人簽字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第二聯“單位預留印鑑”處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

購新房:

1、一次性交齊購房款的:

⑴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⑵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⑶支取人身份證複印件

⑷職工配偶爲主購房人的還需提供:

配偶先行支取後的公積金支取記錄單複印件

配偶身份證複印件

支取方結婚證複印件

配偶單位未建立公積金的,需開具單位未建公積金證明

2、有房貸或商業貸款的需提供:

⑴購房合同複印件一式兩份(原件存在貸款銀行)

⑵借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⑶首付款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⑷支取人身份證複印件

⑸職工配偶爲主購房人的還需提供:

配偶先行支取後的公積金支取記錄單複印件

配偶身份證複印件

支取方結婚證複印件

配偶單位未建立公積金的,需開具單位未建公積金證明

購二手房:

1、契稅完稅證或契稅專用交款書原件及複印件

2、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3、 支取人身份證複印件

4、職工配偶爲主購房人的還需提供:

⑴配偶先行支取後的公積金支取記錄單複印件

⑵配偶身份證複印件

⑶支取方結婚證複印件

⑷配偶單位未建立公積金的,需開具單位未建公積金證明

再次支取:

1、《支取記錄單》(已蓋章生效的) 支取人簽字

2、《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或《住房公積金帳戶明細表》並在“單位全稱”處加蓋公章;支取人簽字

3、《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第二聯“單位預留印鑑”處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

約定提取

已有《交行聯名卡》人員,填《住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簡稱”約定書”),與《支取記錄單》”:

1、“約定書”須將本人電話及手機項填齊,爲公積金中心按季或年向個人銀行卡撥款出現問題時直接與帳戶人聯繫;

2、已支取或新辦支取,在《支取記錄單》中“基本情況”與“支取情況”格間空白處增加填寫所購房屋實際地址”。

3、無《交行聯名卡》人員仍按原方式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

租房人員辦理支取需提供:

1、《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2、上年度內的房租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3、其它所需材料(身份證複印件,支取記錄單,支取申請書,帳戶清冊表)與以往相同.

4、不能辦理約定提取,只能一次性支取。

二、本市及外埠農村員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支取公積金需提供資料:

1、支取人身份證複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合同書)原件及複印件

4、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在“單位全稱”處加蓋公章;支取人簽字

5、《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第二聯“單位預留印鑑”處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

上述就是關於北京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這個問題的介紹,北京本市的人繳納公積金首先要填寫申請表,然後繳納申請人的資料,如果有配偶的話,還需要上交配偶的相關資料的複印件。公積金是對於申請人也是有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基本還貸能力,並且不能有負債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