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瀋陽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一、瀋陽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瀋陽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今年開始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透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是什麼?

(一)需提供以下憑證,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2、經公證的住房借款合同、償還住房貸款的存摺(在市住房公積金本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不提供);

3、借款銀行開具的上一年度實際還款證明(需借款銀行蓋章);

4、結婚證或戶口簿(若需提取配偶的公積金),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5、經單位初審覈實後填提取表。(提取表上蓋單位公章,符合條件後退公積金回單位帳戶上。)特殊情況的,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由單位財務部門在提取審批表格欄內提出要求,由財務經辦人員簽字並按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可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該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受託銀行的同行本人活期儲蓄存摺帳戶。

(二)提取額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當期提取不超過上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累計提取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提取金額至百元整。

(三)辦理流程。

1、職工憑提取憑證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初審後填制蓋章《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持應提供材料到中心進行審覈→中心審覈透過後,在《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3、持中心覈准同意的《提取申請表》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四)提示。

1、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房屋共有產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職工個人資訊有誤的,需更正後方可辦理;

3、相應表格在合肥公積金網站上查找亦可使用;

4、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償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類型的提取;

5、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帳戶內公積金提取須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後,按償還住房貸款方式辦理提取;

6、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因符合其他規定條件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須保留不得低於最近12個月公積金繳存額之和;

7、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時,需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國家建立了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爲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相應的保障,同時能夠有效地幫助沒有住房的職工提供相應的購房渠道提供一定的購房資金,並且在存繳公積金期間職工必須要在職,也對公司員工的穩定性結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