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異地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呢?

一、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爲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4、職工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這是異地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手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