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爲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那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什麼要求呢?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程序是怎樣的呢?請看下文的相關介紹。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程序

1、申請。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和開發商售房許可證複印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各區縣的建行房地產信貸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係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申請書”。

2、審覈。在提交申請後,貸款銀行會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考覈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額度,確定貸款期限。

3、籤借款合同。貸款銀行審覈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擔保。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兩種擔保方式,即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產進行抵押或者用國債、銀行定期存單等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質押,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其中的任何一種。

5、辦理抵押保險手續。借款人到產權部門辦理完抵押或質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貸款銀行辦理房屋保險手續。

6、簽訂還款協議和劃款。採用儲蓄卡代扣方式還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儲蓄網點辦理還款代扣儲蓄卡,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協議。委託單位代扣還款的,單位與貸款銀行簽訂協議。

7、銀行劃款。借款人按與貸款銀行約定的時間到貸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貸款銀行將款項劃入售房單位;用於修、建房的貸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個人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具有利率較低,還款方式靈活,首付比例低的優點,因此越來越受到購房者尤其是單身購房者的歡迎。然而,法律對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還是相對嚴格的,申請的程序也比較複雜。因此,如果您遇到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難題,不妨先向專業的房產律師進行諮詢,或者讓他們幫您辦理相關事宜都將讓您省心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