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違約條款怎麼算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租房合同違約條款怎麼算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租房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若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一方面,違約金的承擔是以“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爲要件,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約定不明、超出約定範圍均不能適用;另一方面,儘管某公司與另一公司的目的在於租賃,雙方按原合同繼續履行同樣具有租賃的目的,但這僅僅反映在租金、租賃房屋的使用上,已經透過默示履行達成一致,即在這一點上應當繼續有效,但對違約金這一必須明示的特殊的嚴格責任問題,並沒有明確確認,故不應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賃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支付違約金的前提條件,僅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兩年以內,並沒有談及兩年以外,在原合同轉爲不定期租賃合同後,固定期限變爲不固定,兩年的時間已屆滿的情況下,原違約條款已經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礎.關於租房合同違約金怎麼算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