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籤版建築工地施工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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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在原合同簽定的總價基礎上新增加裝修項目。新增加項目由甲方在現場確定,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原合同條款規定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新增加工程概況  1、 新增加工程名稱: 2、 新增加工程地址: 3、 施工內容:甲方現場決定要求乙方增加裝修項目內容。(附:增加裝修項目清單)  4、 委託方式:包工包料  5、 開竣工日期:根據原合同簽定的日期增加(即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新增加裝修工程價款  1、新增加工程價款:,詳見《增加裝修工程項目報價》。  第三條 新增加裝修項目事宜  1、乙方應按原有合同條款內容規定施工,保證施工工期、工程質量。  2、新增裝修項目內容中甲乙雙方責任、義務應按原有合同條款規定執行。  3、甲方現場要求增加的裝修項目,經雙方現場確認,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付新增加裝修項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現場增加裝修工程項目,乙方應保質保量嚴格施工,不得拒絕執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裝修項目清單,甲方確認;現場增加裝修項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後拒絕承認。  6、新增裝修項目中的材料、工藝要求、技要標準、驗收標準按原合同條款執行。  第四條 爭議解決 雙方如發生因新增裝修項目有關的任何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工程完工後,雙方對新增裝修項目內容有爭議,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應向原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爭議後,雙方應首先對已完成新增裝修項目工程量進行登記並蓋章確認,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達成一致,雙方以原合同附件(裝修工程報價清單內容)爲基礎現場確認增加裝修項目內容。  第五條 合同生效  1、 增加裝修項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補充,與原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 新增加裝修項目合同附件與新增加裝修項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 附件內容與合同正文不一致時,以合同正文爲準。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