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爲加強和改進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稅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後的防僞措施印製。制定《關於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號
頒佈時間:2019-02-03
實施時間:2019-02-03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暫無資訊
爲加強和改進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稅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後的防僞措施印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取消光角變色圓環纖維、造紙防僞線等防僞措施,繼續保留防僞油墨顏色擦可變、專用異型號碼、複合資訊防僞等防僞措施。調整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防僞措施見附件。
稅務機關庫存和納稅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繼續使用。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啓用新版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3號)第三條和附件3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防僞措施的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2月3日